乡镇街道推行“以租代购”模式解决执法执勤用车难问题 |
发布日期:2024-12-04 |
近年来,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租赁社会车辆行为,有效避免违规违纪风险,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新北区坚持合规、节俭、高效、安全原则,通过在全区推行公务用车“以租代购”模式,对全区租赁社会车辆保障公务出行及执法执勤活动实行统一规范管理。 一是问题导向、破旧立新。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老旧公务用车统一处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租赁新能源汽车,保障公务出行。针对乡镇机构改革、区级执法职能下沉、基层行政执法职能普遍增加、综合执法用车保障不足、社会租赁车辆管理不规范等新情况新问题,改革保障方式,出台《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派驻车辆管理实施细则》(常开委办〔2023〕98号),加强全区派驻执法执勤车辆的统筹调配使用,暂缓执法执勤用车矛盾。取消乡镇社会租赁车辆,在集中办公区域共享新能源汽车。通过车辆编制内“以租代购”,分阶段解决全区用车矛盾。 二是摸清底数、加速推进。加快对全区待报废车辆和镇、街道执法执勤保障用车摸底排查,明确公务用车可用编制数。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加快办理车辆报废程序及相关手续,按实际情况将指标分配给镇、街道。租用10辆本地新能源车辆,弥补执法执勤用车不足,预计明年可解决全区执法执勤用车难题。 三是健全机制、统一管理。建立全区统一的“以租代购”管理机制,出台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以租代购”租赁社会车辆管理实施细则,明确租赁范围、租赁方式、租赁标准、使用管理、费用保障等内容。要求编内租赁的社会车辆必须全部喷涂标识、安装北斗定位、严格落实申批流程,与公务用车一并纳入平台管理,在试行过程中征求意见建议,逐步完善制度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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