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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机关事务试点,常州“接二连三”
发布日期:2022-10-14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在公物仓建设管理领域挖掘典型案例,带动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机制,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发挥过紧日子的表率作用,日前,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公物仓创新试点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43家单位为公物仓创新试点建设单位,在公物仓应用功能拓展、信息平台建设,运行机制优化、集中统一管理、全域推进等领域开展创新试点建设。

全省三家单位成功入选。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11家,共同承担“公物仓运行机制优化”领域试点。截至目前,常州市局已先后承担“第三批机关事务标准化试点”“第二批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建设”“首批公物仓创新试点”三项全国机关事务创新试点及专项领域建设任务。

《通知》要求,各试点建设单位要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创新管理理念,注重成本效益,积极融入公物仓“一张网”布局,着力提升公物仓管理效能,确保建设目标如期实现,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打造公物仓建设管理的典型样本。

《通知》明确,试点建设为期9个月,本着“成熟一家验收一家”原则分批开展验收工作,集中验收时间为2023年6月。验收通过的单位将授予“公物仓创新试点单位”称号。

近年来,常州始终坚持机关事务“一体两翼”发展方向,秉持“部门联合、上下融合、虚实结合”的理念,大力推动资产资源循环利用、共享共用、高效使用,以党政机关“紧日子”换人民群众“好日子”,努力为公物仓创新发展投石问路。

一是明确“四方责任”。2021年7月,出台《常州市级行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办法》, 明确财政、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四方职责”;二是区分“两个层面”。市本级和武进区于2022年4月共同创建近4600平方米市、区两级公物仓集中仓,初步形成市、区两级公物仓集中仓上下联动、调剂有序、渠道清晰的运行机制;三是提升“两个效率”。依托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物仓管理平台,盘点梳理并及时发布本单位闲置可调剂的办公家具、通用设备、空调、档案柜等物品。

截至目前,常州公物仓平台系统共有132家注册单位,资产涉及4个大类、21个小类,共965件(套),调剂资产金额达432.6万元。已调剂35批次,资产351件(套)。市、区两级共修复利用、调剂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资产1900多件(套)。按一次循环利用计,节约财政成本200余万元。

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根据国管局通知要求,抓住试点契机,结合本地实际,深入推进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集中统一管理,积极探索以资产盘活利用为核心、以“入口”和“出口”两个环节为重点的管理机制,切实打造“一区一品牌,一仓一特色”,推动全市公物仓建设高质量发展,努力在“532”发展战略中践行“一个表率”“两个更好服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局资产管理处 杨嘉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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