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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2020-10-20

根据省管局通知要求,为确保2020年底前我市公共机构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日前,我局组织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检查。

一是迅速开展工作部署。及时完善垃圾分类考核标准,制定公共机构垃圾分类自查自评调查表发送至各单位,明确垃圾分类工作细则,要求各级公共机构加强组织管理、设施投放收运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具体工作。二是主动对接省管局和辖市区。向省管局咨询垃圾分类系统填报规则,反馈填报问题,并将有关填报要求和方法及时传达给各辖市区,全程服务指导。三是严格做好自查评分审核把关。对上报评分及台账逐项审核查看,严格把控质量,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四是做好跟踪督查,落实整改工作。通过自查自评、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通过组织专项检查,我市各级公共机构在垃圾分类工作中还存在一定不足,各单位正抓紧时间,按照整改要求迅速查漏补缺,进一步健全分类体系,提高垃圾分类参与率与正确率,确保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如期完成。

(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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