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我局积极推进机关事务集中采购管理体制改革
发布日期:2020-07-27

今年以来,围绕“争当全国机关事务改革创新排头兵”目标任务,我局有序推进机关事务集中采购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行政事业工程,物业及相关服务,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租赁、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食堂食材、办公家具等项目集中采购管理,有效落实节约型机关事务建设要求。上半年,我局共完成各类采购项目85个,采购预算3641.61万元,实际成交金额3192.87万元,综合节支率达12.32%。

一是强化集中统一,推动实施行政事业单位食堂食材集中采购。联合市财政等部门,制定出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食堂食材集中统一采购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逐步推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食堂食材采购标准化、集约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赴上海、长沙、柳州等地,学习借鉴食堂管理、平台建设、食材验收配送等先进经验及做法。依托常创集团“e交易”平台,加快开发食材集中统一采购管理系统,定期讨论系统功能需求,不断优化开发方案,目前食材采购系统开发基本完成,已具备系统竞价、线上下单、仓储管理、结算管理等功能,正在推进系统试运行及有关培训工作。

二是精心组织实施,高效完成各类集中采购事项。做好市级党政机关物业服务项目集中采购和工程项目集中采购工作,完成相关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比选和合同备案登记。上半年,完成工程和物业备案项目17个,采购预算3127.34万元,实际成交金额2723.54万元,节支率12.91%。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完成定点维修466台次,维修费用62.11万元,同比下降9%;实施市级党政机关公务车用车定点租赁227台次,租赁费用29.67万元,租赁价格进一步规范;联合市财政开展2020—2022年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招标工作,从全市范围内优选28家企业入选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商。

三是强化规范管理,不断规范内部集中采购机制。严格审批程序,对采购处室(单位)提出的采购申请严格把关,确保采购项目的审批权限和流程符合采购管理办法规定。优化采购方式,对零星、分散的采购项目进行归并整合,有条件的进行集中批量采购;除技术复杂、保障要求高、应急性、涉密性项目外,不得采用单一来源形式确定供应商;印发《日常维修工程采购管理规范》《基建工程中介机构采购管理规范》,加强日常维修工程采购管理,进一步规范基建工程中介服务机构采购行为,提高日常维修项目采购效率。上半年,完成系统内部采购项目68个,采购预算514.27万元,实际成交金额469.33万元,节支率8.74%。

(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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