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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会同市财政局专题研究深化机关事务改革
发布日期:2019-12-06

为深化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12月5日,局领导班子集体与市财政局局长刘月冬一行,围绕“市级机关财务集中管理、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管理、市级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集中管理、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及市级机关物业服务”等相关事宜进行专题研究。

会议明确,推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市级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要实现全覆盖,建立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新机制。

会议指出,要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集中统一管理,逐步实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集中核算,建立责任单位履行主体职责,集中核算部门履行审核监管职责的财务管理新机制。

会议强调,市级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要实现对一类、二类、三类事业单位全覆盖、建设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地理信息统一管理“一张网”,重点加强对事业单位房产出租、出借、购置、处置、配置等环节的管理。要制定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的维修标准,探索由国有企业集中建设和维修的工作新机制。

会议要求,要不断优化改进新形势下行政事业单位物业服务保障新模式和方式,研究制定标准统一、程序完备、操作规范的制度体系。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在现行公务用车编制内,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发挥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

局办公室、资产管理处、基建处、公务用车管理处,市财政局预算管理处、行政政法处、资产管理处,市级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

(局办公室)

 

主办单位: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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