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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印发实施《关于集中和加强机关事务行政管理职能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9-10-24

近年来,我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着眼新时期机关事务工作的新使命新要求,站在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的高度,把机关事务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统筹谋划,全力推进新时期机关事务改革创新发展,积极推进2121工作计划,智慧社区、人文社区、绿色社区和内控提效、党建提优、作风提速、能力提升“二三四”工程建设,大力推进职能科学化、工作标准化、手段信息化和基层建设年“三化一年”建设,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成绩,有效履行了机关事务行政管理职能。

为不断深化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更好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努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在对局系统行政管理职能进行了认真梳理、反复论证基础上,近期,我局印发实施《关于集中和加强机关事务行政管理职能的实施意见》。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明确集中和加强机关事务行政管理职能要贯穿“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一条主线,突出“深化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集中和加强行政管理职能建设”主题,切实推进机关事务“管理职能、管理模式、管理队伍”三大转型,为党政机关高效运转提供有力保障,在我市全面推进“管理明星城市”建设中发挥应有作用。

《意见》明确了集中和加强机关事务行政管理职能要坚持“依法履职主动作为、统筹兼顾分步实施、加强协同形成合力、上下联动全面推进”原则,掌握科学工作方法、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推进。

《意见》明确了集中和加强行政管理职能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财务制度监督管理、物业及相关服务监督管理、机关食堂和内部餐厅公务接待监督、易地交流领导干部服务保障监督管理”八个方面,既有法规政策规定的职责,也有市委市政府赋予我局的行政管理职能。

《意见》还就集中和加强机关事务管理职能提出“加强组织领导、探索监管路径、强化能力建设、完善内控机制”四项保障措施。《意见》的贯彻实施,将进一步理顺全市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机制,强化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职能,为全市机关高质量发展提供持久动力和坚实保障。

(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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