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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市级机关办公用房首批使用权证正式核发使用
发布日期:2019-09-25

为扎实推进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工作,9月17日,我局组织召开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权登记管理工作会议,组织市法院、检察院、市委党校等25家单位签订57处办公用房不动产使用协议,核发首批《常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权证》。

会议解读了日前出台实施《常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权登记管理办法》主要内容,介绍了推进实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以及办公用房权属变更、备案管理情况。同时,对《常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权证》的适用范围、功能用途、监督检查及相关责任进行详细说明。

副局长朱亚南就切实做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权登记管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和理解办公用房使用权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认真履行职能,切实做好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工作;三是加强组织协调,为推进使用权登记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工作安排,截至目前,办公用房权属变更工作全面完成。我局将加快集中统管房地产的接收工作,并按照统筹调配使用原则,积极盘活存量房产,节约行政资源,减少行政成本,确保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体制改革圆满完成。

(局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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