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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切实强化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物业及相关服务项目和工程项目定点采购内部操作管理
发布日期:2019-05-27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物业及相关服务项目和工程项目定点采购的规范化管理,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堵塞、防范和规避采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漏洞和风险,杜绝重点领域岗位腐败的发生,近日,我局出台了《常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物业及相关服务项目和工程项目定点采购内部操作规程》,以完备的制度规范严格约束采购行为,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和廉政建设。

5月24日,副局长华阳召集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教育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体育局等15家市级机关相关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征求各单位对《规程》的意见和建议。

会上,局采购工作组负责人就制定《规程》的政策法规依据以及《规程》明确的项目实施及供应商确定、合同管理及费用支付、定点供应商的监督管理、工作纪律等内容作了详细解读,并现场回答了有关单位提出的问题。各单位负责人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局采购工作组将对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和合理采用,对《规程》做出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确保《规程》制定的科学性、规范性、可操作性,提交局党组研究审核通过后印发实施。

局办公室、基建处、安全保卫处,以及市级机关服务中心等业务处室和局属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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