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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办公室专题研究机关食堂采购工作
发布日期:2019-05-27

为进一步强化市行政中心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纪委监委服务保障点食堂原材料采购管理,5月23日,局办公室召集负责供应商采购、原材料采购和管理,以及3个服务保障点食堂相关管理负责人,就规范食堂原材料采购流程、加强采购管理进行专题研究。

会议进一步明确了相关人员的职责定位,就实施食堂原材料以来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了研究,征求了各岗位人员对《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修改意见,并就进一步做好食堂原材料采购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实施食堂采购供应商比价管理、原材料定点供应管理是局党组的科学决策,是强化局内控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二是要认真学习把握《办法》相关内容,吃透规定精神,执行《办法》规定要不折不扣,不搞变通,切实增强执行制度规定的行动自觉。

三是要严格执行供应商比价,原材料定价程序,严格原材料验收、入库、出库手续,确保手续完备。

四是要严把食品质量关,坚决杜绝以次充好和不合格产品进入食品加工环节,进入餐桌,确保机关干部职工吃得放心、吃得健康。

五是要严肃工作纪律,绝不允许与原材料供应商之间有任何利益往来,绝不允许自由裁量,要加强相互监督,形成完整的监督链条,确保每一项操作环节规范透明。

会议还就《办法》实施以来,实际工作中遇到同等报价的供应商确定、增加应急供应商、计划外采购和临时采购的报备等问题进行了研究,明确在拿出切实可行的操作意见后报局领导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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