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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采购工作组认真贯彻落实开源节流要求强化采购项目管理
发布日期:2019-05-22

为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开源节流十二条实施意见》精神,局采购工作组在认真组织学习、掌握文件精神实质的基础上,切实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开源节流职责,“出实招、求实效”,着力优化采购流程管理,有效降低内部采购成本。

近日,在组织实施“行政中心及两馆消防器材更新项目”采购过程中,局采购工作组会同安全保卫处对采购项目进行深入细致研究,合理设定细化采购需求。首次将淘汰报废的消防器材有偿回收作为比价竞争条件,列入采购需求,要求参与比价竞争的供应商对淘汰报废消防器材有偿回收单独报价,并冲抵新购消防器材货款,最终成交供应商以3000元价格对淘汰报废消防器材进行有偿回收。此举有效降低了采购成本,节约了资金支出。

下一步,局采购工作组将切实加强与采购需求职能处室和局属单位的沟通对接,对每一项采购环节进行细化分解,把开源节流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具体项目的采购过程中,为局系统实现全年开源节流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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