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机关服务中心:积极探索租赁新模式 |
发布日期:2024-08-09 |
常州经开区机关服务中心根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总体工作要求,在公务用车专项领域创新试点工作方面,利用市场化手段,积极对接相关新能源汽车租赁企业,出台完善社会化分时、共享租赁新能源执法用车的相关制度,探索出集约高效的管理模式。 一是加强统一租赁。经开区机关服务中心打破原有各单位车辆编制限制,出台《常州经开区执法执勤用车共享租赁暂行规定》,统一租赁、多点投放,通过信息化手段对车辆使用效率进行统计测算,定期进行租车数量和布放点位的动态调整。 二是突出共享使用。租赁车辆在区行政中心、部门集中办公地点等区域定点投放。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手机APP按照本单位公车使用审批程序申请用车还车,此举在充分满足各单位实际用车需求的基础上,促进资源共享共用。目前,经开区共投放共享新能源执法用车33辆,全年累计出车9000余次,行驶里程20余万公里,基本满足了日常执法用车的需求。 三是严格共享租赁车辆管理。共享租赁车辆按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要求落实“四统一”管理模式:统一实施平台化、信息化、标识化管理,统一纳入“常州经开区执法执勤车辆共享租赁平台”管理,统一安装定位系统,统一张贴12345监督电话标识。 (经开区机关服务中心 陆椿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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