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楼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组织开展党政机关垃圾分类专项检查 |
发布日期:2023-09-05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进钟楼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在全社会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常州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及《钟楼区2023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近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牵头区城管局、区环卫处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镇、街道等9个板块、单位开展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四分类”全覆盖专项督导检查。 检查组严格按照《2023年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手册》及配套的分类工作指引,实地检查各单位办公场所垃圾分类容器和投放标识标牌设置、宣传培训及常态化管理落实等情况。从检查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单位已落实垃圾“四分类”新标准,但仍有少数单位还存在垃圾混投混放、茶水间未设置专门的厨余垃圾桶、“四分类”标识标牌未按新标准张贴等现象,对垃圾分类重要性认识仍有待深化,分类知识掌握还不够全面准确。 检查组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的要求,明确目标,压实责任,落实整改,做到闭环,确保9月底前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四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超过20%,单位工作人员垃圾分类知晓率100%、参与率100%,切实发挥党政机关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 钟楼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将会同各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责任体系,深入基层一线,加强检查指导,严格监督问效,持续提高垃圾分类管理水平,推进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取得实效,为建设生态文明、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作出应有贡献。 (钟楼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周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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