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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楼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创建取得良好成效
发布日期:2021-12-31

今年以来,钟楼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强力推进,扎实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全区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深入开展。全年创建国家级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1家、节约型机关2家,省级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示范单位2家、省级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示范单位1家,市级节水型学校2家、“生命之水主题教育示范园区”1家、“少年创客节水教育示范基地”1家,较好完成全年创建任务。

明确创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中心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教育、卫健、水利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节能示范创建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协调创建过程中有关问题。根据上级下达创建任务和要求,注重上下联动、左右互动、板块轮动,督促各创建单位,配备专人负责创建工作。根据各单位实际需求,优选第三方创建服务咨询机构全程参与项目申报、业务培训、技术指导、资料整理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优选创建单位,健全规章制度。坚持“节能基础好、兼顾不同类型、示范引领性强”原则,结合推荐申报单位数量、创建方案等实际,择优选定创建单位。督促创建单位建立健全节能规章制度,改进节能管理方法,细化节电、节水、节油、节粮、节材措施,规范员工节约行为,持续把创建成果转化为节能效能,有效夯实节能工作基础,充分调动各级各类公共机构开展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整合各方资源,强化督查指导。以示范创建为契机,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区行政中心和永红街道分别获得省绿色建筑发展专项奖补资金150万元和120万元,用于实施能效提升改造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永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引入社会化节能改造资金25万元,实施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同时,将创建过程细化为组织申报、资料核查、整改提升等七个阶段,注重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分项落实,通过查资料、看现场、提问题、促实效等形式,切实强化创建工作督查指导。

选树先进典型,注重宣传培训。邀请基础扎实、管理规范、成效突出的创成单位,向创建单位传授经验做法,推送示范创建信息,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座谈培训、学习交流、现场观摩等活动,邀请业内专家就创建流程和标准、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等作阐释解读。组织创建单位开展资料台账自审、互审及第三方专审,确保示范创建工作及时有效并实现预期目标。

(钟楼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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