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楼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研究部署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创建工作 |
发布日期:2021-07-12 |
7月9日,钟楼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召集区法院、检察院、永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公共机构,总结回顾全区节能示范创建工作总体情况,认真解读《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复核及能效领跑者创建评价验收标准》《江苏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价验收标准》等文件要求,邀请创建成功单位介绍经验做法,回答参会单位有关问题,并就示范创建的性质种类、层级档次、数量指标、时序进度、资料台账等提出具体要求。 为扎实推进年度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创建工作,会议明确四点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示范创建是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落细落实创建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二要严格创建标准。明确内部职责分工,制定实施计划,指派专职人员,严格按照创建标准逐项过关,确保台账资料条理清晰、齐全完整。三要加大支持力度。加强指导和服务,帮助解决创建过程中的各种困难问题,加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政策支持力度,精心指导相关单位按政策申报财政引导或奖补资金。四要大力宣传引导。以示范创建为契机,选树先进典型,总结经验做法,大力宣传示范创建工作成效,在全社会营造厉行节约、崇尚节俭的良好氛围。 根据上级任务安排,2021年,钟楼区将创建节水型机关(单位)1家,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1家,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复核1家,节约型机关2家。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将会同区教育、卫健等职能部门,认真组织示范创建监督、指导和协调,确保全面完成创建任务。 (钟楼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周 军、王云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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