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分层签订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
发布日期:2023-04-11 |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三次会议、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日前,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蒋鹏飞与各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分别签订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同步印发《中共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根据分工、对分管处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中,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负全面领导责任。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廉政责任内容,包括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抓好作风建设、深化纪律建设、从严监督观管理等多个方面内容,并提出了相应责任检查考核要求。 两个《责任书》的签订和《方案》的印发,切实强化了党员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健全了责任明确、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相互监督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体系,确保了全系统政治统领更加有力,管党治党措施更加有效,正风肃纪更加严实,责任落实更加到位,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局机关党委 倪亚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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