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党组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
发布日期:2020-03-24 |
3月19日,党组书记、局长恽淇丞主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实施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恽淇丞指出,《规定》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新时代党建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结合我市机关事务工作实际,就深入贯彻落实《规定》,恽淇丞强调四点要求。 一是要以贯彻落实《规定》为契机,推动机关党建再上新台阶。切实抬高政治站位,强化有责、担责、尽责政治担当,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四同”机制,为新时代机关事务改革转型发展增添动力、提供保障。 二是要以落实责任清单为抓手,夯实机关党建基础。要以清单为标尺,逐条研究落实,既系统推进,又突出重点;既抓好落实,又结合实际;既目标导向,又问题导向;既抓好本级,又指导下级,夯实基层党建基础。 三是要以党员积分制考核为突破,形成党建工作亮点。要在充分调研学习基础上,科学推进党员积分考核管理,形成管党治党制度安排,提高党员管理效率。 四是要以“双责双联”为载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委派驻部门监督责任,以双月推进会形式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为争当全国机关事务改革创新排头兵提供坚实保障。 (局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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