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公共机构绿色办公区管理规范》《跨区域公务出行一体化保障管理规范》两项省地方标准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
发布日期:2024-10-17 |
10月10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2024年省地方标准专家评审会。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我局主要负责起草的《公共机构绿色办公区管理规范》《跨区域公务出行一体化保障管理规范》两项省级地方标准,顺利通过由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东南大学建筑设计院、南京工业大学、常州大学和省标准化研究院等多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组现场评审。 专家组认真听取了我局对两项省级地方标准的立项背景、目的意义、征求意见等情况介绍,认真审阅了标准文本,并就文本内容逐条逐项进行了质询和集中讨论,提出了专业性、指导性审查意见。经专家组研究讨论,一致同意两项省级地方标准通过审核验收。 近年来,我省各级公共机构坚决落实能耗“双控”工作目标和要求,扎实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走在全省前列。2024年5月,我局申报牵头制定《公共机构绿色办公区管理规范》省地方标准。一年多来,在深入调研、总结、提炼、征求全省各地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公共机构绿色办公区管理规范》标准文本。《标准》对公共机构绿色办公区管理的机构管理、绿色设备与环境、运行管理、绿色文化、监督与改进等内容进行了规定,特别是在“绿色设备与环境”和“运行管理”两个章节建立了科学的数据规范指标和量值基础。《规范》的制定为推进“双碳”目标实现,规范公共机构绿色办公区管理提供了科学性、系统性和适用性的工作指导。
2021年以来,我市在不断深入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同时,积极探索公务用车“市域一体化”保障机制,创新打造“同城派车”保障模式,持续推进从市域到省内、外跨区域公务出行保障一体化,实现公务用车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资源整合。2023年,先后被国家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确立为“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建设单位”,具体承担了全省“跨区域公务出行保障一体化”建设任务。2024年,被国管局授予“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创新引领实践单位”称号。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在省局有力指导下,我局负责编制《跨区域公务出行一体化保障管理规范》省地方标准。《规范》细化了跨区域公务出行一体化保障的形式和流程,进一步体现了跨区域公务出行的统一模式、统一平台、统一服务、统一结算、统一监管的一体化保障机制的实际运用,也为当前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降低政府运行成本提供了标准依据。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专家组意见对两项标准的结构进行进一步优化,对标准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明确,对标准的语言描述进一步规范,并在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发布实施,为全省公共机构绿色办公区管理和跨区域公务出行一体化保障管理提供实践经验和标准支持。 (局标准化工作项目组 韩奕 刘丹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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