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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局“四抓并举”全面深化公车改革
发布日期:2018-06-27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后,常州市局依托“一张网”建设,以“管理平台化、平台信息化、车辆标识化”为抓手,以“规范使用、依法保障、精细管理、优质服务”为导向,在“四抓并举”上狠下功夫,不断深化和巩固公务用车改革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各级机关公务出行用车保障。一是抓统揽。以严格规范为导向,以制度建设为统揽,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做到用制度管车、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用,不断提升公务用车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出台《常州市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管理暂行规定》《常州市市级机关公务出行保障和保留车辆管理办法》《常州市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驾驶员管理制度》《常州市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驾驶员行为准则》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不断提升车辆管理使用效益。二是抓统管。本着“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分级管理”的原则,抓好顶层设计、系统谋划、统一要求、条线贯彻,同步推进辖市(区)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统一纳入“全市一张网”。强化“一盘棋”意识,定期召开市、辖市(区)两级公务用车管理研讨会,专题探讨研究信息化平台建设中的新问题新矛盾,做到“活动叫着、调研带着、平时管着”,形成条线联动、上下互动的公车管理新模式。三是抓统筹。统筹兼顾,区分轻重缓急,满足日常工作和紧急调配等用车需求。突出重要单位,全力保障市“四套班子”及市领导跨区域重要公务出行、重大项目督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用车需要。突出重点部门,充分发挥平台优势,合理调度、统筹安排,认真抓好民生、安全及公务出行任务较多等部门的用车保障。突出重大活动,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向社会租用车辆保障两会、中央和省环保督察等重大活动,在弥补自身保障能力不足的同时,也有效降低了公车保障运行成本。四是抓督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六个不得、八个不准”规定,突出“三重四查”,构建公务用车常态督查机制,促进公车管理全领域、全过程、全时段、全覆盖,推动督查工作到边见底,促进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取得实效。

(局办公室 车辆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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