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5家单位获评“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示范单位” |
发布日期:2024-01-16 |
近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通知,公布2023年度“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示范单位”。常州市天宁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5家单位成功获评。
2023年度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示范单位名单 (1)常州市天宁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常州市新北区机关事务管理处 (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武进区税务局 (4)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5)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近年来,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照节能示范单位创建要求,精心组织、系统谋划、狠抓落实。主动加强对辖市区及各级公共机构的政策指导和服务,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创建(复核)单位解决实际困难。组织模拟评价验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视挖掘和培养先进典型,加强创建总结交流,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单位“头雁”作用,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整体提升。 各创建申报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贯彻省、市和辖市区节能主管部门要求,切实履行创建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节能规章制度,改进节能管理办法,强化节能管理体系,通过改装低能耗设备、深化垃圾分类、使用节能型器具、全面实施无纸化办公系统等措施,有效降低能源资源消耗,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为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开展发挥了良好引领示范作用。 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以节能创建工作为引领,建立健全节能低碳示范单位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持续巩固创建成果,不断提升创建水平,积极助力长三角生态中轴及新能源之都建设。 (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 曹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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