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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圆满完成市行政中心及延伸服务单位新一轮物业采购工作
发布日期:2022-06-07

为积极顺应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升党政机关服务保障水平,今年以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集中统一管理,严格落实“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工作要求,圆满完成市行政中心及延伸服务点新一轮物业服务采购工作。

在充分调研、积极协调、摸清需求基础上,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等代理机构,规范组织实施本轮物业服务招标工作,涵盖综合物业、会务服务、智能化设备运维等7项服务采购项目。经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中标单位,节约率达4.13%。

近年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归口管理、集中采购、监督评价”,不断推进机关事务采购“三化”管理,采购项目从服务类扩展至工程和货物类,采购范围实现市和辖市(区)两级行政事业单位全覆盖。一是采购管理规范化。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要求,在全省机关事务管理系统率先出台《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及《日常维修工程采购管理规范》《基建工程中介服务机构采购管理规范》“1+2”文件,强化采购过程管理,规范权力运行。二是采购需求集约化。坚决贯彻“过紧日子”要求,不断归集党政机关运行通用性强、标准统一的采购需求,打破区域和部门壁垒,统一制定服务标准,统一组织实施采购,统一开展绩效评价,进一步节约采购成本。三是采购流程精细化。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做好采购计划及预算编制管理,严格落实采购意向公开及需求调查,公开发布招标公告,严格评审确定中标服务单位,强化采购合同管理与验收工作,有效实现“管理更规范、服务更优质、成本更节约”目标。

(局办公室 赵恒青)

 

主办单位: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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