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有效建立“三项机制”扎实推进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
发布日期:2022-05-13 |
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是规范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解决国有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的有效措施。为扎实推进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提高清查盘点工作效率,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建立健全“三项机制”,确保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有序高效。 一是建立双周例会机制。根据《2022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资产清查涉及范围广、品类多、数量大、时间长。为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专门成立由业务处室、会计事务所、资产管理员组成的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双周召开工作例会,及时解决资产清查过程中出现的资产管理现状不明、实物盘点不深入、资产系统录入不全面、入账登记不及时等问题,通过明确工作流程和清查进度,确保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二是建立协同配合机制。对照每月、双周资产清查工作计划,切实加强工作统筹力度,区分任务、分解责任,切实做到业务工作与清查工作两手抓、两促进。要求资产管理员履行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与财务对接,了解财务核算、入账登记及现有财务清单等资产财务具体情况,对有关资产涉及多部门或者存在争议的,主动报告、分析原因,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做到不推诿、不扯皮,为推进资产清查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氛围。 三是建立督促指导机制。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及时通报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强化工作指导,细化督促举措,及时提供政策和业务支持,确保资产清查工作稳步推进。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紧紧围绕资产清查工作目标任务,聚焦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工作机制,高标准推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不断提升资产管理效能和保障水平,为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局资产管理处 杨嘉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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