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出台《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 |
发布日期:2021-12-27 |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全市公共机构“十四五”时期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文件精神,日前,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印发《常州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 截至2020年,全市公共机构1885家,单位建筑面积能耗7.786千克标准煤,人均综合能耗112.63千克标准煤,人均用水量20.57立方米,与2015年相比分别下降了18.8%、12.4%和18.3%。建成全国首家地级市公共机构“能耗感知一张网”。全市公共机构累计投入资金5000余万元,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超100万平方米,全市公共机构新增绿色建筑面积4452.3万平方米。实施各类合同能源管理项目52个,既有公共建筑绿色改造项目20个,形成3000吨标准煤的年节能能力。连续出台节约型机关建设举措,建成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省级能效领跑者等各级各类示范创建单位720家,推动近六成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出台《常州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常州市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范,广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活动进机关、进校园、进医院,设立常州公共机构绿色出行周,组织各类节能培训超1.2万人次,全面完成“十三五”各项目标任务。 “十四五”期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将坚持统筹管理与因地制宜共谋划,指标考核与结果运用共推进,创新引领与绿色转型共发展,政府引导与市场参与共协作。到2025年末,公共机构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0.8万吨标准煤、用水总量控制在2000万立方米以内,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完成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人均用水量与2020年相比分别下降6%、7%和7%,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7%。对具体公共机构实施能耗和用水定额管理。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绿色减排示范、绿色智慧监测、绿色改造提升、绿色示范创建、绿色产品应用、绿色出行续航、绿色办公低碳、生活垃圾分类、绿色食堂节约、绿色文化传播“十大项目”。对标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编制常州市公共机构碳排放计量指南,组织开展公共机构碳排放量统计。深化常州市公共机构“能耗感知一张网”建设,实现能耗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推广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推进10家以上大型公共机构开展综合能效提升项目。全面实施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推动全市不低于85%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推动70%以上的市级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推广应用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新技术和新产品,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推介活动。严格落实“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要求,推动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公共机构优先采购节能、环保办公用品。充分采用自然采光,实现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100%。推进公共机构垃圾资源化处理,提升垃圾再生利用率。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等反食品浪费活动,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设施设备操作人员业务和知识培训,各级公共机构累计培训1万人次以上。 (局办公室 刘歆衎,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 黄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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