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管理办法》实施一年成效显著 |
发布日期:2018-12-05 |
《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管理办法》自2017年11月起实施一年来,除1万元(含1万元)由采购处室(单位)自行采购外,局统一采购平台共完成一般项目集中采购144项,采购预算总金额1240余万元,节约费用200余万元,节支率约16%。 采购办法作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内控制度之一,紧扣“集中采购、公开决策、竞争择优”原则实施推进,工作主要得益于: 第一, 党组正确决策。一是重塑管理职能,2017年7月下旬局党组召开会议,明确采购职能集中在综合管理处,牵头组织1万元以上全局采购活动,通过集体决策和集体管理实现公开、公平、公正。二是统一思想认识,2017年8月17日,局党组全体成员、第三派驻组代表、机关各处室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20余人,就加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赴兄弟单位实地调研,为全局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初步形成思想共识。 第二,出台采购办法。2017年11月1日,《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作为局内控制度建设的组成部分,以降低机关运行成本、规范采购行为、加强风险防控为目的,坚持分级管理、相互监督、注重效率的原则,分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管理体制及限额标准、采购实施权限及流程等共12章60条。此项制度自当年7月份起草,通过多方学习借鉴、反复斟酌修改,形成初稿。经过局党组讨论、各处室(部门)征求意见、集中交流研讨,最终形成《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三,构建内控体系。2017年11月初,成立局内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召开党风廉政暨内控体系建设大会,内控体系建设1+3制度——《内控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和《综合巡查工作实施方案》《采购工作管理办法》《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出台。按照分步实施、重点推进的要求,局内控体系建设分两个阶段:2017年底前,建立综合巡查、集中釆购、内部审计三项重点机制;2018年底前,通过风险排查与制度建设,整体构建局内控体系,逐步形成覆盖全局系统的责任明晰、分权制衡、流程制约、风险管理的权力制约机制。 第四,加强日常教育。一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大会,签订并递交党风廉政责任书。二是加强日常宣传教育,利用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扩大会议等学习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精神,列举正反案例,廉政理念入脑入心。三是积极主动接受政治巡查,不折不扣整改到位。内控体系对权力的监控制约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范围覆盖到重要人员、重要部门、重要岗位、重要环节、重要事项及高风险环节。 第五,处室规范操作。执行处室牢牢把握职责定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根据采购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制定工作流程,不折不扣组织实施。一是细化采购流程,在采购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梳理《采购项目审批表》(一式三联)《单一来源(应急)采购审批表》等十多份流程表,确保流程规范合理。二是整理内控清单,梳理排查了日常采购、食堂采购、社会化服务考核等内控清单,筑牢内部防火墙。三是形成标准化建设体系。梳理采购和社会化服务考核标准化流程,助力规章制度在阳光下实施。 第六,即时沟通宣传。一是主动沟通。自办法实施以来,与采购处室(部门)集中解释政策10次以上,日常工作遇到情况即时解释、反复沟通、面对面交流,确保制度顺利实施。对于采购时间紧的项目,在确保流程规范的基础上及时衔接沟通、组织评标,做到有序高效。二是专家指导。聘请江苏苏正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并订立书面合同。依托法律顾问咨询日常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时寻求采购及合同中模糊因素的修改及参考意见,累计已咨询近20次。2017年11月、2018年3月邀请政府采购专家解读采购政策、以案说法宣传采购风险防控知识3次,受众150人次。三是广泛宣传。一年多来共撰写并推送百余条信息,宣传政策法规、内部制度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分别在省局杂志或网站、市政府网站、《快报》、龙城清韵网站、局网站刊登。四是提升内部合力,每两周一次处室工作例会,学习国家政策法规、条线规章制度局党组工作指导思想,统一思想认识,端正工作作风,确保“政治过硬、作风优良、本领高强”。
(局综合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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