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恽淇丞:紧盯目标任务 激发创新活力 不断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18-08-10

一、聚焦行政中心,发挥示范引领

市、辖市区和镇(街道)三级行政中心在全市公共机构中具有体量大、用能人数集中、用能总量较高的特点,做好各级行政中心自身节能工作,对于引领全市公共机构乃至全社会节能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这方面,各级行政中心特别是市行政中心必须示范引领、做好标杆。

(一)推进“绿色社区”建设,引领公共机构节能发展。深化和中节能城市节能研究院合作,发挥“能源共建共享”创新基地作用,加快实施空调暖通、外墙保温、能耗智能感应、能耗智能感应等六大系统升级改造;要加快推进行政中心屋顶绿化、厨余垃圾处理系统和地下车库高效照明改造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落地;引进智能垃圾系统,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垃圾分类的参与度。

(二)总结优势做法,发挥各级行政中心辐射效应。围绕“十三五”目标任务,认真总结建筑节能改造、智能垃圾分类、实施绿化节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使用的先进经验,在全市各级公共机构中广泛推广。辖市区行政中心要学习市行政中心节能改造优势项目的做法和经验,结合实际加以借鉴运用,切实发挥辐射效应。

(三)不断解放思想,推进行政中心节能工作砥砺前行。积极寻求各方支持,拓展节能工作新的路径。要加强与院校和节能研究院(所)合作,寻求提供节能技术人才支撑,建设节能专家库;主动对标全国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好做法、好经验,查漏补缺,寻求突破。要利用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借鉴推广本地区节能工作好做法、好举措,相互取经,优势互补;利用各种渠道和形式,主动收集机关干部职工对节能工作的金点子、好建议,有的放矢、提高实效。

二、聚焦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

(一)不断完善公共机构节能各项制度。各地区要健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健全完善机关事务、发改、经信、住建、水利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要强化节能工作机构和人员配置,为开展工作提供切实保障;要健全完善片区工作制度和联络员制度,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好本系统节能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人才培养。要高度重视节能从业人员的培训,加快培养一批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节能专业人才。要通过联合高等院校和节能专业机构,举办专题业务培训班等形式,让节能岗位人员掌握法律法规、政策精神,掌握相关的技能知识;既要请进来,还要走出去,组织到节能工作先进地区和单位学习考察,拓展节能工作的眼界和思路。

(三)完善考核监督强化责任约束。要加强节能工作行政监督检查、审计跟踪监督、岗位考核监督、纪检监察监督、舆论反馈监督,建立健全节能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机制。要综合运用党委政府考核考评、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督查等有效手段,强化节能工作考核考评,形成有效的责任约束机制。

三、聚焦重点工作,加快分类推进

(一)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标准化建设。今年3月,国管局印发了《机关事务标准化发展规划(2018-2020年)》,对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目前,市局在全省率先申报了机关事务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未来一个时期,市局将重点推进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三化”建设,这其中的标准化就包括了节能工作的标准化,通过实施标准化管理,促进节能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升。各地区各系统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介入,与市局共建共享。

(二)大力推进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各地区各系统主管部门要结合用能单位实际,把节能改造纳入抗震、环保整治、搬迁和功能升级等改造过程中;要督促用能单位量力而行地增加节能改造的投入,特别要对信息机房、锅炉房、会议室、餐厅等重点部位以及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实施节能改造;要加快推进“气代煤”、“电代煤”改造,淘汰燃煤炉灶。

(三)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目前,市局已经制定《常州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即将印发实施。各地区各系统主管部门要做好宣传,积极引导用能单位,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综合性节能改造,有效解决当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存在的资金、技术和人才缺乏的瓶颈问题。

(四)持续强化各类创建活动。要把推进示范创建作为工作的重要抓手,把机关、医院、学校等重点用能单位作为创建工作重点,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扎实做好各类创建工作。要组织好示范创建成果的宣传和推广,真正做到创建一个带动一批。

(五)坚持开展各类节能检查。认真组织开展能源审计和能源监察,重点检查违反节能规划、能源统计、计量器具配备、节能产品采购、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等,以及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超定额用能问题,对节能工作目标不落实的单位,要按规定予以通报。

四、聚焦宣传发动,狠抓教育培训

(一)紧抓节能宣传周,营造绿色氛围。要认真组织开展好以“节能宣传周”为主要形式的各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以及张贴标语、发放倡议书等方式,深入开展节能知识宣传;深入推动绿色办公、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方式,为节能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组织“双新”推介,促进节能改造。要主动加强与发改、经信、建设、水利等部门沟通,充分整合各方资源,经常性组织节能新产品新技术介绍推介活动,增加公共机构从业人员对新产品新技术的了解,推进节能新产品新技术运用,为实施技术节能提供有力保障。

(三)严格落实统计制度,做好能耗统计。要落实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严格按照统计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能耗统计工作,确保能耗统计质量,为科学制定节能工作规划、方案和措施提供数据支撑。

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的重要内容,更是公共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内在要求。我们要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真抓实干,攻坚克难,不断推进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十三五”全市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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