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规范采购管理力促内控体系持续完善 |
发布日期:2018-02-12 |
十九大报告强调,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具体到采购工作,就是要始终把讲规范、守规矩作为从事采购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底线,努力实现依法、公开、透明、廉洁采购。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科学谋划、完善制度、规范执行等的周密组织和有序实施,将规范采购行为作为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重点来抓,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截至2017年底,除食堂原辅料外的一般项目采购共23件,采购总预算价为1434605元,实际采购金额为1302186元,累计节支132419元,节支率约为8.97%。 一、坚持科学谋划,形成严谨合理的采购管理导向 (一) 高位布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明确提出“所有权力都要在阳光下运行,坚持集体决策,公开、公平、公正规范采购”的管理导向。采购工作既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87号令等法律法规;又要紧密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既要综合布局,覆盖到货物、服务、工程各个方面;又要关注重点,对采购流程及审批提出严格要求。既要体现管理的实用性和操作性;又要谋求制度的导向性和前瞻性,成为指导全局采购工作的操作指南。 (二) 深入调研。局党组书记、局长恽淇丞同志带头,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赴无锡事管局开展专题调研,学习该局2012年至今推行权力运行监控的管理情况,了解推进的背景、意义以及障碍、曲折、破解办法及收到的可喜成效。分赴省内外兄弟单位学习考察,了解采购管理实施情况及规章制度,通过深入调研,初步统一了思想、达成了共识,形成了规范采购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 集思广益。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综合参考《采购法》、《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兄弟城市的经验做法,自7月底到9月上旬,在局党组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通过多方学习借鉴、反复斟酌修改,形成《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工作管理办法》初稿。经过局党组讨论、广泛征求各处室(单位)意见及交流研讨,几易其稿形成采购办法(暂行稿),关键环节和核心流程均全程公开呈现,确保采购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 坚持公开公正,形成厉行采购制度 (一)全面覆盖。局采购办法(暂行稿)共12章60条,参照《采购法》的框架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分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管理体制及限额标准、采购实施权限及流程、采购当事人、采购方式及评标办法、采购合同及资金支付、应急采购管理、食堂原辅料采购管理、质疑投诉与监督检查、工作纪律与法律责任、附则12个章节。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以合同方式或其他约定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均须遵照执行。 (二)职责明晰。成立局内控体系工作领导小组下的采购工作组,分管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包括:加强采购工作的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定期听取采购情况,研究解决采购问题,制订采购制度;规范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自行组织的采购活动;审核限额标准以上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招标文件、评分办法及采购合同;统筹组织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限额标准以上的自行采购活动,组建采购评标小组并指导工作;负责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及应纳入招标投标管理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负责局职能范围内社会化服务合同的签订(包括修改、变更)及监督履行。 (三)规范实施。限额标准以下的由采购申请处室(单位)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实行集体商议或集体决策,不按金额大小分级管理。限额标准以上的报局长办公会审定后,由采购工作组按规定流程组织实施。投资规模大、技术要求复杂、实施难度大或涉及面广的采购项目,由采购申请处室(单位)分管领导组织项目可行性论证,按相关程序提交局党组会议审议同意,由采购工作组按规定流程组织实施。整个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采购审批表、合同审核表及履约验收表开展,采购工作组全程把关。 三、坚持遵章执行,力求全程痕迹化廉洁采购 (一)开展专题培训。为确保局采购办法遵循上位法和规范实施,2017年10月24日和2018年1月23日分别邀请市财政局和市政府采购中心专家现场授课,从“常州市政府采购实务与流程”和“以案说法——谈政府采购风险防范”两个方面进行专题辅导,结合案例对采购人的职责权限、法律责任、采购需求填写、采购流程规范、合同文本制作、履约验收规范等做详细的专业知识图解,辖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采购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会,这在局采购工作史上尚属首次。 (二)规范采购流程。围绕开标前的准备工作,与采购处室(单位)就采购需求、采购方式、采购时间、评标办法、招标文书等进行逐一核对和沟通。重点做好规范招标文书和询价采购,做到全程痕迹化管理。围绕开标过程,在政采专家随机抽取、局采购评标小组人员召集、采购现场各类表格及文本提供、投标方信息传达、现场组织评审、会议记录、出现情况补充完善等,全程做好各类准备和组织工作,力求评标一次性顺利完成。评标结束后,整理会议记录、整理档案资料、审核合同、协助规范履约验收、合同文本归档等,力争形成完整规范的信息资料。 (三)规范档案管理。在学习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档案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用档案管理倒逼采购规范操作,从填写采购审批表、制作招标文书、遴选供货商、组织专家及采购评标小组成员开标、形成评标结果、规范履约验收、审核合同文本等环节加以完善。按照局《采购管理办法》分时段汇总各处室(单位)自行采购的档案资料。 (四)积极主动沟通。为顺利推进局采购办法落地生根,同时又尽可能保证采购品质和时效,采购工作组主动服务、多层面沟通,解释采购管理办法相关流程及环节注意事项、引导正确填写采购审批表和合同审核表、规范采购方式、选择供应商报价及业绩证明、协助履约验收把关、组织查看现场,做到及时沟通、应该沟通的充分沟通。在操作规范中化解思想认识上的固化问题,为制度的顺利实施尽可能少一些不适应,多一些理解和遵守,让局采购办法这个新生事物尽快融入日常。
(局综合管理处)
|
主办单位: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3号楼B座2层
电话:0519-85685811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