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着眼新形势 彰显新风气 大力推进全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发布日期:2017-08-18

为巩固和扩大公车改革成果,加强规范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根据中央、省、市公车改革的政策规定和部署要求,常州市武进区车改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车改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公务用车平台建设的通知》(发改电〔2016〕756号)和《关于完善配套政策持续巩固公车改革成果的通知》(发改电〔2016〕757号)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车改革各项工作。

一、主要做法和解决的问题

1、落实公务用车智能化平台建设。为切实提高保留公务用车保障效率,实现便捷派车、高效用车、透明管车、有效督车,根据中央、省、市车改办关于公务用车平台建设的有关工作部署,武进区车改办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对保留的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通过信息化手段,加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将除公检法执法执勤用车外的机要、应急、调研接待、老干部服务、跨部门综合执法等车辆以及社会化租赁车辆共185辆车纳入区公务用车智能化集中管理平台,武进区公务车智能化管理平台于2016年9月正式运行,今年4月份已纳入常州市公车智能化平台“一张网”建设中。

2、加强公务用车标识化喷涂管理。为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让公车在阳光下运行,切实维护党政机关良好形象,按照中央、省、市车改办全面实现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的总体要求,武进区车改办在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了公务用车标识化喷涂工作:将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老干部服务保障用车等56辆公务用车喷涂“公务用车”标识并附监督电话“12345”,公检法司等中央车改办明确的12个部门共209辆执法执勤用车按已有喷涂标识执行,其他未喷涂明显标识的74辆行政综合执法车辆喷涂“行政执法”标识并附监督电话“12345”,对符合暂缓喷涂标识化的187辆车(主要为公安局、检察院部分涉密执法执勤用车,待上级条线明确标识化管理后统一实施)严格审核把关。

3、完善公车改革相关配套制度建设。(1)、短途公务出行交通费包干。为进一步做好公车改革后工作人员短途公务出行相关政策的衔接工作,规范管理差旅费报销制度,根据省财政厅办公室《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苏财行办〔2015〕3号)精神,参照《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实行短途交通费等费用包干的通知》(常财行〔2016〕10号)精神,结合区车改工作实际,明确我区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在常州市区范围内,出差至公务交通保障范围外(不含到金坛、溧阳)的短途公务出行实行交通费等费用包干办法,除确需住宿按现行差旅费标准报销住宿费外,其余市区范围内的短途出差不再报销任何费用。(2)、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明确细化。为切实加强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提高车辆的综合保障能力和使用效率,有效节约行政成本,结合武进区车改工作实际,制订了《武进区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试行)》,对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经费管理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并对公务用车的采购、运行、维修、加油、保险、处置、安全、经费保障等进行严格规范,从制度上、机制上解决问题,相关政策在《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出台后及时调整和完善。(3)、执法执勤用车严格配备到一线。为缓解我区一线执法执勤用车不足的矛盾,经请示市车改办意见,在不突破省、市车改办核定的车辆总编制数的前提下,将部分定向化保障用车调剂为执法执勤用车,武进区执法执勤用车严格用于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配备向基层倾斜,确保一线执法执勤工作顺利开展。

4、严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纪律。为进一步严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纪律,厉行勤俭节约,促进廉洁自律,武进区车改办多次联合区纪委、区委办、区财政局组成督查组,对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纪律执行情况开展全面监督检查。通过检查要求各单位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格落实责任,严查违规违纪行为;严格公车改革“六个不得”要求,严明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单位党委(党组)也高度重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人,严守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纪律和“红线”要求,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二、产生的实际效果和评价

1、实现了公务用车智能化管理。利用互联网技术和北斗调度管理系统,实现车辆申请、审批、派遣等操作,实时掌握车辆的工作状况和位置信息,通过信息查询、数据汇总、统计分析等功能提高了管理效率,实现了公务用车智能化管理。

2、实现了公务交通补贴和差旅费报销的有效衔接。针对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之外的紧急公务、偏远乡镇公共交通极不便利等情况下的公务出行,参照常州市做法,通过短途公务出行交通费等费用包干的办法,有效衔接公务交通补贴和差旅费等相关政策,切实保障中短途出差和去偏远地区下乡的公务出行。

3、实现了公车使用的立体监管。通过公务用车标识化喷涂,向社会公开亮明公车身份,并畅通举报监督机制;通过建章立制,出台相关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公车使用程序、保险、加油、维修保养、驾驶员等管理;通过公车管理纪律检查,落实公务用车监督执纪问责。从而实现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监管、纪律检查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确保公车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4、实现了公车经费的节约节省。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区公务用车维修、保险定点企业,区级机关除公检法司执法执勤用车外,其余147辆车的维修、保险由区级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专人负责监督,据统计,2017年1-6月车辆维修和保险费用同比节省52.85万元,节约率达35.95%。

5、实现了公车使用的规范化。通过公务用车的集中管理和公车使用的立体监管,进一步明确了公车使用各项规定,规范了驾驶员行为和公车使用管理,未发现公车私用、公车私养、乱停乱放等违规现象,群众对公务用车使用的满意度较高。

三、突出特点和工作体会

武进区车改办按照中央、省、市公车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公车改革成果,逐步实现平台化、信息化、标识化、精细化管理。

1、一车一卡,用油效率更高。为加强公务用车加油管理,规范燃油费用支出行为,武进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公务用车均实行定点加油管理,用车单位严格按照“一车一卡”(即一个车牌号对应一张加油卡)的原则办理定点加油卡,加油卡仅限对应车辆加油,不得私车公养,不得用于其他消费。常州市范围内凭加油卡加油,不得另行报销加油发票。武进区车改办每月和定点加油企业核对车辆用油状况,通过核算单车油耗,严查用油异常车辆,从源头上杜绝违规用油行为,切实提高用油效率。

2、一车一档,维修程序更优。为加强公务用车维修保养管理,规范维修行为,保证维修保养质量,武进区车改办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3家定点维修企业。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公务用车均需到定点维修企业进行维修保养。除公检法司执法执勤用车和镇(街道、开发区)公务用车外,其余公务用车需维修保养时,由使用单位填写报修单,经区级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确认维修项目后送定点维修企业,全程跟踪车辆维修保养,对更换的旧配件随车带回存放,车辆维修完毕通知报修驾驶员验收确认后取车,事后及时制作车辆维修台账,实行“一车一档”管理,各使用单位不得报销与维修保养相关的费用支出,维修费用结算时,均采用非现金方式结算,以便监督检查。

3、一用一申请,公车使用更规范。为规范公务用车使用,武进区车改办对除公检法执法执勤用车外的其余车辆加装GPS卫星定位系统,统一纳入“武进区公务车智能化管理平台”。遵循“谁主管、谁审批、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每次用车均需通过“武进区公务车智能化管理平台”,切实履行申请、审核、调度、派车、交车全流程手续,确保做到“一用一申请”,武进区车改办利用北斗监控的定位管理,实时跟踪、适时监管,大大提高了管理效率和公车使用的透明度,较好地杜绝了公车私用。区车改办定期汇总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行为,对违规单位点对点发整改通报。


 

(常州市武进区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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