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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贵生: 由东航返航事件考量后勤服务社会化“潜在危机”
发布日期:2014-01-22

     

    有这样一则新闻:2009年3月31日前后,东方航空公司云南分公司15个航班在飞达目的地上空后又全部返航,飞行员集体隐性罢工。东航“3.31”返航事件不是个案,早在3月14日,上海航空40余位机长同时报请病假;3月28日,东星航空11名机长集体“告假”。

    类似东航返航事件的诱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劳资纠纷激化。东航返航事件,“薪资问题”是导火索。从农民工讨薪到飞行员“罢飞”,都是劳资纠纷的表现。二是职业精神缺失。东航返航事件发生后,引发了人们对职业精神问题的深思,到底是什么原因致使职业精神的大面积失守?三是管理体制弊端。东航返航事件凸现了不同航空公司的飞行员工资待遇相差悬殊,解决劳资纠纷的渠道不畅的管理体制弊病。

    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在后勤服务社会化的进程中同样涉及到劳资纠纷的问题,同样存在着与东航返航事件类似的“潜在危机”,这就需要我们对后勤服务社会化的“一个核心”、“三个环节”加以理性思考,妥善应对。

    “一个核心”――就是核心部位的权责分配

    在后勤服务社会化进程中,核心部位的权责分配是至关重要的。比如,水、电、气、信息安全等核心部位,必须完善运行机制,不能“一包了事”;再比如,各类机房、值班室、服务中心等岗位,用人要规范,不然也会存在“罢电”、“罢气”、“罢会”等潜在危机。如各级大专院校在后勤服务社会化中,后勤主管部门与所属用人单位,能科学思考核心部位的权责关系,降低了服务成本,提升了服务质量,值得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学习借鉴。总而言之,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改革,不能什么都放开、什么都放手、什么都放掉。尤其是核心部位、特殊岗位、敏感区域,要用讲政治、重诚信、懂管理的人,行使职能范围内的权力、承担职能范围内的责任。

    “三个环节”――就是教育、预案、监管

    东航罢飞事件的发生,既有偶然性,也有必然性。实行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难免存在薪酬分配不公、福利待遇享受不充分等现象。部分劳动者为了争取和维护自身权益而采取过激手段是目前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且不容忽视的问题。为此,要加强职工的职业精神教育。所谓职业精神,就是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素质、职业形象的综合体和统一体。一要突出抓好职业道德教育,把职业道德教育作为岗前和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道德教育活动,使之懂得“什么是对的、哪些是错误的;什么可以做、哪些不能做;什么是必须提倡的、哪些是要坚决反对的”,从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折射出忠于职守、热爱本职工作的职业精神;二要突出抓好职业自律教育,鼓励后勤服务人员自觉遵章守纪、廉洁自律,诚实做人、踏实做事,不坑蒙拐骗、损人利己,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和自律一行。三要突出抓好职业习惯教育,定期组织窗口服务人员进行礼仪培训、文明礼貌用语等服务常识考评,实行竞争上岗、挂牌上岗、规范上岗,通过创建“青年文明号”、“文明服务窗口”、“服务示范班(组)”等活动,培养职工的良好职业习惯,激发职工的工作热情。

    健全应急机制。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健全应急预案机制是十分必要。要建立健全以应急组织体系、应急工作制度、应急保障机制、应急处置责任制及应急调查评估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应急预案机制。要盯住“人”完善预案。当人为因素造成类似东航返航事件后,确保在第一时间控制局面,在应急预案的框架内处置突发性、偶发性事件,确保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不受影响。要盯住“物”完善预案。重点是制订和完善水、电、气及信息安全等各级各类配套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模拟演练,注重实战性、实效性、应急性,一旦有类似情况发生,充分发挥预案的应急作用,增强工作的超前性、预见性和主动性。

    加大监管力度。航空职能管理部门对航空公司与飞行员的薪酬分配等规章制度的执行监管不力,与此次东航返航事件有很大关系。在实行后勤服务社会化中,后勤主管部门既不是直接管理职工的“管理者”,也不是工作在一线的“被管理者”,而是履行监管职能的“第三者”。履行监管职能要严格监督用人单位完善应急预案、促进教育落实,并重点监督用人单位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兑现雇佣承诺,让劳动者享受应有的福利待遇,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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