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开展“文明用餐、反对浪费”行动 |
发布日期:2013-04-27 |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同志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中央国家机关干部职工崇尚节约、反对浪费的意识,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切实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通知,制订具体措施,在中央国家机关开展“文明用餐、反对浪费”行动。 一是开展“文明用餐、反对浪费”宣传教育活动。 各部门、各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的重大意义,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积极倡导崇尚节约、适度消费、科学饮食、文明用餐的餐饮文化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要引导干部职工自觉文明用餐,从点滴做起,从餐桌上做起,拒绝“舌尖上的浪费”。要宣传节约典型,增强干部职工节约的自觉性,变“要我节约”为“我要节约”,努力形成“文明用餐从我做起,反对浪费机关带头”的良好风尚。 二是开展“文明餐桌”行动。 珍惜粮食,不仅是一种美德,更是一种责任,需要每个人的共同参与。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中央文明委的要求,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加入“光盘行动”行列,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文明、健康、节约的饮食消费习惯,形成餐桌文明新风。在食堂用餐时要适量取餐,少量多次。在饭店餐饮消费时要理性和适度,按食量点菜,尽量不剩饭菜,剩余饭菜打包带走,破除讲排场、比阔气的不良风气。要文明用餐,遵守公共道德规范,讲究用餐卫生,使用公筷公勺,拒绝使用一次性餐具。 三是抓好机关食堂节约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机关食堂的管理,改进餐饮服务方式,抓好机关食堂节约工作。强化机关食堂经济核算和成本控制,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对粮食等原材料和副食品的采购、贮存管理,防止腐烂变质造成浪费。根据原材料的性质及部位,合理加工,物尽其用。按照卫生可口、营养健康、经济适量的原则烹制食品,减少剩余食物。建立就餐情况统计分析制度,根据用餐人数及用餐情况,合理确定食品供应标准和数量,分次少做、勤做,最大限度减少浪费。要在机关食堂设置提示牌,提醒就餐人员适量取用饭菜,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倾倒剩菜剩饭者提出批评。 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把“文明用餐、反对浪费”行动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由机关服务中心、文明办等单位组成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和任务,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要将机关食堂节约工作作为中央国家机关健康食堂评选活动的重要考核标准,通过组织考核评选和经验交流,提高机关食堂节约工作水平。要将“文明用餐、反对浪费”行动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文明单位、健康食堂和先进模范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让“文明用餐、反对浪费”在中央国家机关蔚然成风。 来源: 国管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3号楼B座2层
电话:0519-85685811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