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副局长刘月冬赴市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办现场调研 |
发布日期:2011-08-24 |
8月15日,市财政局副局长刘月冬一行三人赴市福隆汽修厂现场办公,市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办公室就上半年车辆定点维修情况进行了汇报,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刘贤生、福隆汽修厂厂部领导参加了现场办公会。 1996年,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财政局《〈关于市级行政和直属事业单位汽车实行统一定点维修保养的请示〉的通知》(常政办发〔1996〕20号),明确规定84家市级行政单位、直属事业单位、政法部门及社会团体的各种面包车、轿车等,其修理保养、验审和配件供应,均在指定单位进行。多年来,福隆汽修厂和市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办公室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制定相关措施,严格履行登记注册及维修保养申请程序,建立汽车修理档案制度,详细记录每辆车的修理费用和修理项目、零配件更换内容,据实考核每辆车的修理状况和零配件更换状况。本着“以修为主、以换为辅”的原则,不断提升维修技术、攻克维修难关,坚持修复再使用,有效节约了财政支出,为确保机关车辆正常运转做了大量工作。 市财政局对定点维修工作表示肯定。刘月冬指出:在保证汽车维修质量的前提下,市公务车定点维修办公室能深挖潜力、群策群力,加强技术攻关,在保证维修质量的前提下修好修快,既缩短维修时间又减少财政支出。他希望该厂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维修水平,加强内部综合管理,切实把好三关:一要把好零配件采购关,货比三家,进货抽检;二要把好维修质量关,减少返修率,优质维修;三要把好服务质量关,主动服务,周到服务,确保在安全的前提下节省财政支出,推动财政定点车辆维修工作再上新台阶。 (福隆汽修厂 谢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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