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升级为市级食品卫生“A级单位”
发布日期:2011-07-28
行政中心机关食堂顺利通过专家的严格评审和检查验收,被市卫生局定级为市级食品卫生“A级单位”。
  餐饮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机关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创建卫生管理A级食堂是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长期努力的一项工作。自行政中心搬迁以来,机关食堂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在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方面狠下功夫:
  一方面:健全餐厅管理各项制度。机关食堂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先后制定了《餐饮服务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人岗位职责》、《餐饮服务单位农药残留检测员岗位职责》、《食品加工、销售、饮食、卫生“五四”制》、《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程》、《食堂设备安全管理规程》、《厨房防火安全管理规程》、《食堂安全巡查制度》、《餐厅应急预案》、《疑似食物中毒应急预案》、《餐饮安全卫生检查记录》等二十多项制度和规定。
  另一方面,加大内部管理完善服务功能。多种途径征求意见建议并想方设法改进;采用比价采购方式,公开公正把好原材料的采购、验收和核算关;保证供餐质量。制定各种管理和操作流程,对从业人员加强培训和检查,把好加工、生产、销售关,冬季增加煲类供应,做好菜品的全程保温工作。在食堂新增二次更衣室,在各服务窗口新增紫外线杀菌灯,电源设计单独控制,新增大功率和面机,管理上继续细化“6T”管理法,狠抓食品安全,提高饭菜质量,不断提升服务品质。
  机关食堂日就餐人数稳定在3000人次以上,服务水平受到广大机关干部的普遍好评,满意率达90%以上。
(行政中心管理处餐饮科)
 
 

主办单位: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3号楼B座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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