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组织开展党政机关“三公”及带头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四项督查” |
发布日期:2022-09-16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领会“两个重大”、“一个表率”、“两个更好服务”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严格落实省委专项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日前,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组织召开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机关食堂和内部餐厅公务接待以及党政机关带头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四项督查”工作部署会议。副局长邵玲、芦水忠,市纪委监委派驻组副处级纪检监察员韦丽,局机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常态长效组织开展“四项督查”工作,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不断强化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的必然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要迅速行动、严格落实,真正做到以下三点: 一要读懂文件政策,做政策的“明白人”。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机关食堂和内部接待餐厅公务接待以及以及党政机关带头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有关规定。相关业务处室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解读和研究,坚持问题导向,梳理负面清单,有的放矢开展督查工作。 二要明确职责分工,做督查的“执行者”。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成立专项督查组,并分设若干督查小组,通过听取情况汇报、翻阅制度台账资料、实地督查现场等方式,分赴市级机关、6个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开展督查检查。 三要明确注意事项,做整改的“监督员”。加强沟通协调,突出关键重点,借助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一张网”,对统计上报的信息数据进行分析核对。根据职责及辖区等情况,选取不同层级、不同类别的督查检查对象。根据督查检查结果,逐一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并做好台账记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四项督查”作为推进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推动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形成工作合力。要协同组织实施,相关业务处室要细化督查要求,列出督查清单和注意事项,坚持督查和指导相结合。要强化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四项督查”工作机制,梳理完善制度成果,有效促进常态长效管理。要提炼工作亮点,及时梳理形成“四项督查”工作报告等文字资料,为市委、市政府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局机关党委 倪亚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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