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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机关事务系统参加全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消防安全管理培训
发布日期:2024-03-04  来源:机关事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贯彻落实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消防安全管理水平,3月1日,常州机关事务系统以视频方式参加了全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消防安全管理培训。副局长华阳、凌洁、薛卫平参加会议。

培训会上,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蔡湧啸就做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专家结合近期火灾典型案例,就高层建筑火灾自救逃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管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消防安全检查及责任划分等5个方面进行讲解分析。

培训结束后,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续会,薛卫平就抓牢抓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一要重视再重视。安全从来没有万无一失,只有一失万无。要时刻紧绷安全管理工作这根弦,切实做到心中有责、肩上扛责,把各级各单位承担的第一责任、主体责任、直接责任、管理责任、监管责任等落到实处。

二要检查再检查。隐患无处不在,风险无处不在。各级各单位要结合“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治本攻坚”行动及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抓紧隐患排查、抓细日常巡检、抓实常态督查,紧盯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小散场所,持续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

三要落实再落实。各级各单位要秉持“讲政治、讲责任、讲落实”的态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当成攻坚战和持久战,对排查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隐患及问题台账,即查即改,并指定专人跟踪落实,形成管理闭环,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四要严责再严责。严格责任才能扛责,履职尽责方能免责。各级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对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使命担当,健全完善“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办公用房消防安全管理机制体系,明确使用单位、管理职能部门、监管部门、业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分管领导“五方责任”,构建消防安全责任新格局。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有关负责人,驻市行政中心外17家市级机关单位安全管理职能处室负责人,各社会化服务单位单位负责人等共100余人参加会议。各辖市区机关事务部门设分会场,分别组织参加视频会议。

(局安全保卫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  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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