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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打造有力度有温度的法治化国有房产管理模式”获评2023年全市法治惠民实事项目
发布日期:2024-02-16  来源:机关事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日前,中共常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通知,对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教育局等30个全市法治惠民实事项目予以表扬。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选送的“打造有力度有温度的法治化国有房产管理模式”项目成功获评。

2023年以来,全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深化全面依法治市建设的部署要求,持续实施法治惠民实事项目,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期盼关注的法治难点、痛点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为总结展示各地各单位全面落实“532”发展战略,为新能源之都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的做法经验。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直属房产管理处积极构建“法治”与“服务”的双向桥梁,用实践探索、改革创新回答如何让法治建设推陈出新“走入寻常百姓家”,如何进一步提升相关政策法规的知晓度和获得感,如何依法且有效地压缩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时间、精力成本,如何加快市级行政事业性房产管理法治化、规范化进程,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依法平等保护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一系列问题,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各类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和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法治引领,打造行政事业性房产管理实务操作范本。站在从传统管理向现代治理转型的高度,加快构建市级行政事业性房产现代化管理体系,树立整体、系统、协同理念,以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为着力点,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打造法治化引领、规范化支撑、标准化融合的行政事业性房产管理制度范本。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建立健全房产管理全领域配套制度,根据财政、国资、机关事务等上位法、相关政策制度及当前工作的重点难点,积极寻求制度性突破。对原有房产管理职能方面的制度,着眼可持续性进行修改调整,填补盲区空白,实现制度全覆盖,把范本打造作为深化实践经验、巩固改革成果、完善制度体系的抓手来谋划。

二是法治引领,筑牢市级行政事业性房产安全屏障。一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题教育。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专题学习2023年1月修订的《江苏省消防条例》,观看安全教育片,结合与行政事业性房产相关的典型火灾案例对全体职工进行警示教育,准确把握当前安全稳定的新形势新要求。二是持续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与部门负责人签订《202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岗位责任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及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推动层层落实。三是积极推进安全协议书签订工作。逐一走访对接承租户,强调“预警在前、安全优先”的理念,做到解释一户、签订一户,共计完成集中签订安全协议书144户,进一步明确租赁双方安全责任,提高依法依规管理保障效能。

三是法治引领,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一是依法规范权力运行。持续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决策主体、决策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强化决策程序的约束力。积极配合国有资产专项审计等相关工作,落实整改措施,防止违规使用权力,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做好政务公开及信访答复相关工作。二是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单位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在各类会议、活动中穿插宣传、讨论相关内容,积极组织参与“宪法宣传周”和“法治宣传月”集中宣传等活动,营造良好学法氛围,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对机关事务、行政事业性房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认知和理解。三是按照“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对业务工作的指导,在涉及青山路256号、244号等房产的法律事务工作中,及时充分与法律顾问沟通、咨询,积极听取专业建议,采取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的方式,妥善做好行政事业性房产管理过程中的纠纷问题处理,积极与承租户进行沟通,采取有效措施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利益。

四是法治引领,抓牢宣传贯彻积极有效普法。定期报送与房产管理方面有关的法律工作信息、动态,主要聚焦国管局最新发文、公有住房物权纠纷案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根据单位工作特点,实时关注行业内外法治工作动态,加强法治文化宣传建设。在日常查勘走访中,面向沿街店铺和老旧公房承租户,积极入户宣传《江苏省消防条例》等安全生产领域最新法律法规,通过发放通知书、面对面交流等督促提醒其掌握法律知识,并将其运用于日常住用中;面向教育、养老、餐饮等行业小微服务企业承租户,持续创新普法形式、注重宣教效果,切实提高群众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维护自身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意识,营造共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真正让法治精神深植于脑、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市直属房产管理处  季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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