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市财政局组织召开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编报工作会议,会上,我局就机构改革过程中行政中心办公家具管理的有关规范性操作程序进行了解读。
会议强调,党政机关办公家具管理是资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使用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办公家具使用管理台账,做到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会议要求,各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照《常州市行政中心办公家具管理办法》(常机管〔2014〕27号)规定,切实做好本轮机构改革过程中办公家具的清理核查工作,严格落实能用的保留使用的原则,对于不能继续使用的办公家具,要做好登记造册,严格按照资产处置有关规定履行处置手续,不得擅自处理、报废办公家具,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试编工作的通知》(财资〔2018〕109号)、《财政部关于编报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财资〔2019〕1号)要求,我局还就做好2018年授权管理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月报编制工作进行了布置和说明。
(局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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