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开源节流十二条实施意见》,推进全局系统“大财务”集中统一管理,6月18日,局党组书记、局长恽淇丞主持召开专题座谈会,就整合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实施财务集中统一管理听取有关分管领导、职能处室和局属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在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会议明确,市直属房产管理处、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的财务工作参照市级机关服务中心和结算中心财务管理模式,财务工作人员调整至财务管理处统筹安排,其现有的财务业务工作转由局财务管理处统一扎口管理。
恽淇丞强调,财务集中统一管理要关注管理机制转换、交接工作安排及人员科学调配,要切实抓住三方面重点。一是要实现新老机制的有序转换,在工作岗位设置、工作机制流程上摸清理顺,确保财务工作平稳开展。二是要特别关注相关调整人员思想动态,安排落实好新工作要求,充分调整好工作心态,顺利完成新工作交接。三是要深入思考人员科学调配,针对不同岗位、不同业务的需求,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实现市级党政机关财务集中统一管理是推动机关事务财务工作转型发展的重要途径,完成局系统内部财务集中管理则是先行先试分步走的有力探索。我局将通过实施内部财务统一管理,进一步总结财务统一管理的经验和存在问题,努力思索“大财务”发展路径,不断推进党政机关财务集中管理高质量发展。
(局财务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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