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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督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8-09-17  来源:机关事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切实强化机关作风建设,8月下旬至9月初,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全市范围内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专项督查,通过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和全面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

8月15日,我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督查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对全市1085名市管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进行专项实地测量检查;对辖市(区)12个机关单位、12个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进行实地测量抽查。同时,要求各主管部门、各辖市(区)对本部门、本地区各级机关及下属单位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

在督查过程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责任,转变作风,成立9个专项督查组,积极整合内部力量,选齐配强督查队伍,树立政治意识,强化标准意识,切实做到“三全一化”,即全要素、全领域、全覆盖和痕迹化,推进办公用房督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通过“四查四看”全面推进督查工作,确保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回头看”取得实效。

经过历次清理整改行动,我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整体情况较好。但是,从督查情况来看,一些地区清理整改不到位,少数单位长效管理不到位,部分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办公用房使用管理违规问题仍然存在。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本着“严格规范、实事求是、立行立改”的原则,多措并举,落实整改。明确“谁主管、谁负责”,坚决要求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整改到位。

此外,此次督查发现,部分辖市(区)机关事务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能履行不到位、人员配备不规范,严重制约了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工作,严重滞后于新时代办公用房管理的发展需求。各辖市(区)应以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为导向,进一步深化机关事务管理机构职能建设,设立办公用房管理专门机构,统筹人力物力财力,选齐配强管理队伍,建立健全办公用房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检查机制,不断提升办公用房管理法制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水平。

(局房地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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