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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努力推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迈上新台阶
李沛然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4-03-11  来源:机关事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李沛然同志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总结去年工的作,部署新年度工作,刚才,芦水忠同志对2013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作了简要总结,对2014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2家单位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会议还表彰了2013年34家国家和省、市三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下面,我就当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总体情况和进一步做好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谈三点意见。

    一、坚持形势导向,以时不我待的干劲,谋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更大发展

    开展能源资源节约,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在国家层面上,2007年全国人大通过的修订的《能源法》、200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了法制化建设的轨道;就我省层面来看,2009年省政府出台了《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近年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这些法律法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得到了强有力推进;我市公共机构节能作为全社会节能的重要组织部分,通过不懈的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体系不断健全。截止目前,全市纳入节能工作体系的公共机构已经达到1950家,市、辖市(区)和乡镇(街道)三级工作网络不断强化,较好地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基础不断扎实。我市已经连续3年利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对全市公共机构的用能情况进行了统计,在统计范围、统计内容、统计质量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节能工作开展提供了详实的数据参考。

    三是氛围不断浓厚。通过持续开展的节能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公共机构从业人员从最初的不关心、不理解到重视并积极参与节能工作,干部职工的节能理念得到了有效的提升,为开展节能工作提供了良好的舆论基础。

    四是管理不断规范。陆续出台了工作规划、工作计划、工作办法、实施意见以及能耗统计、考核评价等一批制度和规范,各级公共机构也建立了节水、节电、节气、节油、节煤等规程和办法,有效促进了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持续推动。

    五是技改不断加大。政府采购目录已全部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太阳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在一些公共机构被积极采用,LED照明灯、节水型灶具、节水型笼头、节水型马桶等节能产品的使用率逐年上升,中水回收、锅炉余热利用以及远程监控、变频等节能新技术也得到了广泛运用。

    然而,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总体水平还不高,一些工作还处于较低水平,与法律法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相适应。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和人民群众环保理念的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要求公共机构自身节能的舆论压力不断加大,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对节能工作的认识和把握,以时不我待的精神,谋求节能工作更大的发展,始终走在全社会前列,为全社会节能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改革创新的闯劲,不断突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制约瓶颈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起步较晚,开展时间不长,在推进过程中遇到不少的困难和问题,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制约的因素,就我市而言,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认识不足。少数公共机构对做好节能工作的意义认识不足。有人认为公共机构规模小,能源资源消耗有限,不是节能工作的主力,在节能减排降耗中发挥不了大的作用;还有人认为开展节能就需要在耗能设备技术改造和节能新产品新材料上投入资金,而短期内又得不到明显的经济回报,因而在现有的财力下,不愿意在节能工作中进行有效的投入。

    二是执行力不足。少数公共机构开展工作流于形式,没有工作计划,没有工作措施,布置就抓一下,对单位存在的问题得过且过;个别单位甚至没有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组织和工作机构,没有制定相应的能耗管理制度,各项节能措施得不到有效落实。

    三是基础工作薄弱。由于受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影响,当前我市公共机构中并未设立有专门从事节能工作的职岗和人员,一些单位常常是临时指派,工作缺乏连续性;多数公共机构还没能能源资源消耗实施分项、分类、分户计量,能耗统计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性不强。

    四是资金投入不足。在我市现行的财政体制中,并未将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所需经费纳入统筹,一些财力不足的单位无力从事相关设备改造和新产品使用,在开展能源审计、能源合同管理、能耗远程监控等现代节能管理上还不尽如人意。

    五是监管手段单一。目前,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工作更多的是各单位自发性的行为,节能主管部门缺乏对用能单位有效监管手段,节能工作对用能单位的刚性约束力不强。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正视以上问题,节能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加强与财政、经信、编制、法制等部门沟通协调,尽快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不断突破瓶颈制约;各级公共机构要强化主体意识,积极主动作为,立足现有条件,加强基础管理,强化内部管控,取得实质成效。

    三、坚持责任导向,以抓铁有痕的韧劲,不断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新成效。

    开展节能工作,既是法律法规的刚性约束,也是建设节约型机关、提升机关工作效能的客观要求。各级公共机构既要着眼于当前,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重大项目突破年”的各项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年度各项工作,又要立足长远,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长效机制,当前,尤其要在“六抓上下功夫”

    一是抓好节能目标管理。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十二五”规划明确,到2015年,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水资源消耗,在2010的基础上,分别下降15%、20%、20%;时间已经过去大半,但一些指标的完成情况并不满意。今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之年,工作目标是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人均水资源消耗与去年同相比下降1.6%,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1.8%。要完成这个目标任务,需要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共同努力,特别是有些党政机关、医院、学校、体育场馆等重点用能单位,要完成这个指标还存在一定难度,这就需要我们在节能降耗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上真抓、真干、真做,努力把能耗降下来。

    二是抓好节能基础工作。各级公共机构要按照要求,不断推进水、电、气、煤等主要能耗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切实提高能耗计量的针对性和准确性;要进一步核实全市公共机构的单位信息,切实把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纳入节能工作管理体系,确保不留死角盲区,实现节能工作全覆盖;要依据新修订的《江苏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运用能耗数据开展用能分析,用以指导用能单位开展节能工作。

    三是抓好节能规范化建设。市、辖市(区)两级节能主管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加强对本辖区节能工作的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已出台的相关制度规范,使之更加具有科学性和针对性;要加强工作调研,会同发改、建设等部门研究制定分类管理的标准体系,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办法,不断推进节能工作规范化建设。各用能单位要依据相关规定,制定完善本单位用能工作规范,切实规范日常用能管理,不断提高节能管理的水平。

    四是抓好节能技术改造。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不得采购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高污染用能产品;要积极采用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加大对空调、照明、电梯、锅炉、IT设备等重点耗能设施设备的节能技改力度,不断提高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在全市公共机构中的使用率。特别是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重点用能单位,要切实树立责任担当,先行先改;市、辖市(区)两级节能主管部门要构建节能技术和产品信息平台,为用能单位开展节能技改提供咨询和信息支撑。

    五是抓好管理能力提升。要综合运用能耗审计、基础信息核查、节能执法专项检查和年度考核等有效手段,加强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增加节能工作的约束力,推动用能单位开展各项节能工作;要加强对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指导,推广创建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切实发挥示范单位以点带面的良好示范效应。

    六是抓好节能宣传培训。只有公共机构从业人员都树立了节能理念,我们的工作才能形成强大合力,因此要十分注重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培训机制,加强对节能工作从业人员在法律法规、节能常识、节能技能、节能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培训,逐步培养一批基层节能工作骨干力量。

    同志们:节能工作的主体是各级公共机构,各级公共机构要牢固树立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加强对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科学谋划,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有落实;用能单位从事节能工作的部门和同志,要自觉增强执行力,把各项节能工作组织好、实施好,以务求实效的工作作风和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努力推动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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