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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办公用房建筑主体安全隐患评估体系
发布日期:2025-11-06

我市行政中心已投入使用19年,随着房屋使用时间的增加,维修的频率、范围、内容也在逐年增加。为落实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局基建处将“打造办公用房建筑主体安全隐患评估体系”作为重要抓手,实行隐患分类管理,为办公用房建筑主体安全隐患治理提供可靠的依据。

广泛咨询,多元化调研。认真学习《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标准》《江苏省自建房安全排查和鉴定技术指南(试行)》《深圳市既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办法》《常州市房屋安全隐患巡查指导手册》等制度规范,领会其编制依据和标准,夯实要素支撑,进而建立项目推进问题清单。实地走访市直属房产管理处、市房屋安全和白蚁防治指导中心、常州筑森建筑设计院等单位,电话咨询湖南、浙江、四川广元等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网络查询杭州市、深圳市等地房屋安全鉴定所相关工作,多种方式学习借鉴各地房屋安全管理的经验做法,详细了解房屋安全管理难点、重点和要点,做到博采众长。

分类梳理,规范化编制。全面梳理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办公用房建设、维修管理等政策法规,重点分析研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特别是高层、高龄办公用房的常见安全隐患、检查方法、检查流程等,编制《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用房建筑主体安全隐患检查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常见隐患分为地基基础、柱和梁、墙体、钢构件、幕墙、屋面6类;检查方法分为目视检查、专业仪器检测、钻芯取样检测、结构计算分析4类;检查流程分为制定检查计划、准备检查工具和设备、进行现场检查、分析检查结果、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整改、整改后的检查7类。通过具体的图例、清晰的说明、明确的标注,将复杂难懂的房屋检查专业知识变得易于理解、人人可学,确保《指导意见》实用、管用、好用。

有序推进,高效化排查。下一步,局基建处将制定工作计划,分批分次组织开展既有办公用房建筑主体安全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负荷使用、擅自变更建筑用途和使用功能等情形,是否存在违规改扩建、装饰装修等行为,掌握建筑完损状况,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治理责任和整治措施。同时,加强特定条件下的建筑安全检查,高度重视台风、雷电、雨雪等恶劣气候带来的影响,做好事前排查、事中巡查和事后核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进行应急处置,杜绝发生建筑坍塌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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